各职能部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绍兴文理学院学习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工作方案》,加大教育评价改革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广力度,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第二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各高校可推荐1个名额,特面向全校征集,请积极申报。申报材料请于 2022 年4月13日前通过浙政钉方式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规划处)。联系人:李宗欣。
绍兴文理学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