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学习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建设国内一流的城市综合性大学,请在去年“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的基础上,做好中期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按照“提速奔跑 图强争先 蝶变进位”的总原则,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适当加压,保证学校第四次党代会和“十四五”规划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二、调整依据
主要依据省委《关于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普通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绍兴文理学院高质量发展助推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的若干意见》和校第四次党代会报告。
三、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是以“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为基础,以高等教育发展新要求新变化和学校发展现状为依据,以能够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或提升学校社会声誉为主要标准,调整相关指标任务项或指标任务量。
四、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按照调整原则、依据和内容要求完成调整方案,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于2024年5月27日前报送发展规划处,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752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