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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浙江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17-04-19    点击次数:

    2016年浙江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全省教育系统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着力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公平,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

    义务教育

    全省义务教育中小学4986所,较上年减少29所。校舍总面积5930.6万平方米,增长5.5%;仪器设备值121.21亿元,增长20%;图书1.7亿册,增长4.3%。专任教师32.19万人,增长2.2%。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分别为99.99%、100%。

    ——小学。校数3269所,比上年减少34所;招生59.51万人,比上年减少0.37万人,减少0.62%;在校生355.02万人,比上年减少1.97万人,减少0.55%。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分别为99.99%、100%。校舍总面积3058.07万平方米,增长4.9%;仪器设备值68.11亿元,增长19.4%;图书9885.5万册,增长3.4%。专任教师20万人,比上年增加0.52万人,生师比为17.7:1。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9.99%,与上年持平,小学高学历(专科及以上)教师比例达到97.92%,比上年提高0.66个百分点。

    ——初中。校数1717所,比上年增加5所;招生53.15万人,比上年增加4.27万人,增长8.74%;在校生150.31万人,比上年增加2.37万人,增长1.6%。初中入学率为99.99%,巩固率为100%。校舍总面积2872.53万平方米,增长6.1%;仪器设备值53.1亿元,增长20.79%;图书7124.3万册,增长5.4%。初中专任教师12.19万人,比上年增加0.17万人,生师比12.3:1。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9.89%,与上年持平,初中高学历(本科及以上)教师比例达到94.57% ,比上年提高0.69个百分点。

    义务教育中小学随迁子女在校生147.52万人,增长1%,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人数为106.53万人,占72.2%。在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116.16万人,比上年增加0.59万人,增长0.51%;在初中就读的随迁子女31.36万人,比上年增加0.87万人,增长2.85%。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均办学规模,小学由上年的1081人提高到1086人,比上年增加5人;初中由864人提高到875人,比上年增加11人。全省小学6个班以下小规模学校(教学点)191所;初级中学6个班以下学校26所。小学班均规模由上年的39.3人减少到38.6人,初中班均规模由上年的40.04人上升到40.3人。

    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为8.6平方米; 生均图书为27.8册;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小学由上年的17.1台增加到18.1台;小学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数的比例为98.6%,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体育器械配备达标校数比例为99.7%,提高0.3个百分点;音乐器材配备达标校数比例为99.8%,提高0.4个百分点;美术器材配备达标校数比例为99.7%,提高0.5个百分点;数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校数比例为99.6%,提高0.2个百分点;建立校园网的学校(含教学点)达到99.97%,提高0.17个百分点。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为19.1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8平方米;生均图书为47.4册,比上年增加1.7册;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初中由上年的28.3台增加到29.9台;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数的比例为98.3%,提高0.7个百分点;体育器械配备达标校数比例为99.4%,提高0.5个百分点;音乐器材配备达标校数比例为99.4%,提高0.6个百分点;美术器材配备达标校数比例为99.2%,提高0.5个百分点;理科实验仪器达标校数比例为98.8%,提高0.5个百分点;建立校园网校数比例为99.9%,提高0.4个百分点。

    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

    全省幼儿园8771所。在园幼儿191.82万人(含托班),在园人数比上年增加1.66万人。全省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7.5%。全省幼儿园专任教师12万人,比上年增加0.36万人,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9.89%,比上年提高0.09个百分点。

    2016年全省特殊教育学校84所,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学生2567人,比上年增加149人。特殊教育在校生16660人,比上年增加424人,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9710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残疾儿童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为1197人、6950人,分别占特殊教育招生和在校生总数的46.6%、41.7%。特殊教育小学阶段在校生10704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总数的64.2%;初中阶段在校生5030人,占30.2%;高中阶段926人,占5.6%。

    高中段教育

    全省高中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共有学校914所,比上年减少6所;招生49.51万人,比上年增加0.58万人;在校生为142.42万人,比上年增加0.46万人。全省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15年教育普及率为98.71%,比上年提高0.24个百分点。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的比例为98.74%,比上年提高0.06个百分点,升入普高和中职的普职比为1.1:1。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为96%,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高中段教育巩固率99%。

    普通高中。学校574所,比上年增加11所;招生25.89万人,比上年减少0.1万人,减少0.4%;在校生76.56万人,比上年减少0.78万人,减少1%;毕业生25.99万人,比上年减少1.11万人,减少4.1%。专任教师6.8万人,比上年增加0.16万人,生师比11.3: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4%,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生均校舍建筑面积31平方米;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5503.7元;生均图书53.39册。普通高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数比例为97.9%;体育器械配备达标校数比例为99.5%;音乐器材配备达标校数比例为99.8%;美术器材配备达标校数比例为99.3%;理科实验仪器达标校数比例为99.5%;建网学校比例为99.8%。

    中等职业教育(包括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校340所,比上年减少17所;招生23.62万人,比上年增加0.67万人,增长2.9%;在校生65.86万人,比上年增加1.24万人,增长1.9%;毕业生20.38万人,比上年减少1.03万人,减少4.8%。中职毕业生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为16.47万人。专任教师4.2万人,生师比15.6: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6.6%,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和专业课教师的比例分别为42.99%、79.5%,比上年分别提高2个、2.4个百分点。生均校舍建筑面积21.7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6平方米;生均图书31.4册,比上年增加1.2册;生均仪器设备值8616.6元,比上年增加816.7元。

    ——职业高中193所,比上年减少18所;招生14.5万人,比上年增加0.1万人;在校生40.64万人,比上年减少0.05万人;毕业生13.04万人,比上年减少0.69万人。教职工2.94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64万人。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46所,比上年减少1所;招生3.36万人,比上年增加0.02万人;在校生9.34万人,比上年增加0.06万人;毕业生2.95万人,比上年减少0.14万人。教职工0.7万人,专任教师0.59万人。

    ——成人中等专业学校23所,比上年减少5所;招生0.99万人,比上年增加0.02万人;在校生2.09万人,比上年减少0.3万人;毕业生1.01万人,比上年减少0.14万人。教职工0.12万人,专任教师0.07万人。

    ——技工学校78所,比上年增加7所;招生4.78万人,比上年增加 0.54万人;在校生13.79万人,比上年增加1.52万人;毕业生3.39万人,比上年增加0.05万人。

    普通高等教育

    全省共有普通高等学校108所(含独立学院及筹建院校),其中:大学17所、学院21所、独立学院21所、高等专科学校1所、高等职业学校48所。研究生、本科、专科招生比例为1:6.9:6.1;高考录取率为89.7%,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57%,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研究生招生22246人,其中:博士生2580人,硕士生19666人,招生总数比上年增加750人,增长3.5%;在学研究生67323人,其中:博士、硕士在校生分别为11507人、55725人,在学研究生总数比上年增加3795人,增长6%。地方属普通高校招收研究生14496人,其中:博士生478人,硕士生14018人,招生总数比上年增加437人,增长3.1%;在学研究生42213人,其中:博士、硕士在校生分别为1887人、40326人,在学研究生总数比上年增加2396人,增长6%;研究生毕业生11970人,其中:博士、硕士毕业生分别为285人、11685人,毕业生总数较上年增加709人,增长6.3%。

    全省普通本专科招生28.88万人,比上年增长0.3%,其中部属院校招生0.63万人,与上年持平;地方属高校招生28.25万人,比上年增长0.3%。本科招生15.37万人,高职(高专)招生13.51万人;在校生数99.61万人,增长0.5%,其中本科在校生61.07万人,增长0.4%,高职(高专)在校生38.54万人,增长0.7%。毕业生27.33万人,增长3.5%。全省普通本、专科招生比达53.2:46.8,其中地方属高校本、专科招生比52.2:47.8。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9.02万人,比上年增加0.15万人;其中专任教师6.05万人,增加0.1万人。专任教师中副高职称以上教师所占比例达到45.4%,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比例80.9%,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

    普通高校校舍建筑总面积369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60.3万平方米,增长4.5%;图书10864.73万册,比上年增加559.37万册,增长5.4%;仪器设备值219.66亿元,比上年增加18.19亿元,增长9%。

    成人教育与职业培训

    全省独立设置成人高校9所,另有73所普通高校举办成人学历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专科招生10.07万人,比上年减少1.57万人,减少13.5%;在校生24.11万人,比上年减少3.37万人,减少12.3%;毕业生12.4万人,比上年增加0.56万人,增长4.7%。成人学历教育以函授和业余为主,函授和业余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93.4%。普通高校网络本专科招生1.37万人,比上年减少0.12万人,在校生4.12万人,比上年减少0.44万人。

    加强以职工转岗、农民转业为重点的职业培训。2016年全省共扫除青壮年文盲9.37万人。成人技术培训学校3958所,注册学员达320.44万人次,结业339.78万人次。

    民办教育

    2016年,全省共有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校14所,独立学院21所。民办普通本专科招生为8.51万人,较上年增加0.05万人,增加0.6%;在校生为31.26万人,比上年减少0.08万人,减少0.3%,招生、在校生各占全省普通本专科招生、在校生总规模的29.5%、31.4%,其中独立学院共招生4.03万人,比上年减少0.29万人;在校生16.38万人,比上年减少1.05万人;独立学院的本科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占全省普通本科招生数和在校生数的26.2%、26.8%。

    全省有民办普通高中192所,在校生18.47万人,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4.1%;民办中等职业学校50所,在校生6.98万人,占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总数的13.4%。民办普通初中227所,在校生24.21万人,占普通初中在校生总数的16.1%。民办普通小学155所,在校生47.97万人,占普通小学在校生总数的13.5%。民办幼儿园6506所,在园学生118.26万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61.7%。

    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专任教师总数14万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3.1%,其中:民办幼儿园6.78万人;民办中小学5.43万人;民办中职学校0.31万人;民办高校1.52万人。

     

    附:2016各级各类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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